• 昨晚,连我老爸都跟我讨论起“自由”这个概念了。
      看来探讨这玩意最近流行。
      记得去年秋末冬初的一个夜晚,我和一位异性好友在一间婚外恋特质明显的小茶馆里,对于这个话题慷慨陈辞。当时我在失业半年后刚开始做一份新的工作。
      我跟朋友谈起一篇我在失业之初时写的日记(用钢笔写在厚本子里的那种真正日记)。
      写日记之前的那个白天,我在阳光明媚的午后,打扮漂亮地出门看了一个画展,然后信步走过外滩,身边走过的全是一队队拿着小旗的旅行团,他们兴奋地大呼小叫、合影留念,兴致勃勃的样子显示着他们对当下行为的意义的高度自我认同。
      而我呢?我兴致勃勃不起来,我觉得自己此刻走在此处显得莫名其妙,我由信步变为疾走。我走进一间咖啡馆坐下,想找人喝下午茶,我打了若干电话,但没有人有空,那些平常一再约我的人,此刻都工作缠身。他们说,下班以后好吗?不,我说,我现在就要回家。我无法再多坐一分钟。
      从此以后我在白天不再出门。我想到外地去,仅管我并不喜欢旅游。在外地作为一个游客的我才可以尽情地走走看看东张西望。
      在不透风的写字楼里我曾经那么羡慕地贪看着窗外的明媚阳光,溜号那么一回能让我喜悦非常。可是当我终于可以无限享受这个权利的时候,我却躲回了家中,不敢出门。
      自由是什么?我最后对朋友说道。自由就是那么一个透明的小人,只有穿上外衣的时候我们才能看见他的形状。在脱下禁锢的同时,他也立即无迹可循。
      这也正是丁工所言“早上5点半的那听啤酒,比起在VISION干掉的5个JD,更能让我感到自由”的原因。
      朋友在凝视静默倾听完我的发言以后总结说:有思想的女人不能娶!